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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15/5/20 11:31:08 【打印此页】【关闭】

    针对当前我国城市面临的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恶化的状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体现“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系统理念,建设海绵城市。浙江台州以“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积极推广节约用水理念。理念影响行为,意识决定行动,节约用水宣传影响日常生活习惯。台州采用在超市广场、政府广场设立宣传点、分发节水资料、采用宣传展板展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市节水的途径、意义和节水知识,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全面节水意识。

   二、出台阶梯水价政策。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台州市区都已在2014年底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以改革居民用水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完善保障等措施,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取用城市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按照核定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计划内的用水,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超过用水计划用水的,超过部分除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外,还需按照下列标准缴纳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超计划20%(含)以下部分,按现行水价的1倍缴纳;超计划20%以上、30%(含)以下部分,按现行水价的2倍缴纳;超计划30%以上部分,按现行水价的3倍缴纳。

    四、实施市区城市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合理配备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量,要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遵守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三同时”管理,即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积极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建设及节水设施改造。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基础和重点是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等节水型单位。今年台州市区将创建60家节水型企业,同时逐步推开一户一表改造、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改造、节水器具改造、节水型小区创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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