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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城市水质安全

发布时间:2018/9/11 9:53:00 【打印此页】【关闭】

为解决城市高层住宅水压偏低等问题,将城市公共供水通过加压或设置水塔、蓄水池、水箱等方式,引入高层住户,这一过程称为二次供水。随着城市高层建筑不断涌现,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已成为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全国来看,二次供水水质污染时有发生,水质情况普遍不容乐观。为此,我们于2018年上半年对黄岩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了调查,发现二次供水设施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二次供水管理的要求、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作简要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办法。

一、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的意义

(一)国家管理要求。2015年,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卫计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文件,要求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提升到改善民生和国家反恐战略的高度,鼓励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统建统管,解决好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

(二)台州发展需要。2018年台州市推进公厕管理、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三大革命”,打造台州城市管理品牌。二次供水的规范化管理是物业管理的必要条件,提升龙头水水质是健康浙江建设的必要环节,提升二供设备设施安防水平是平安浙江建设的必要保障。为确保居民用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实施管理迫在眉睫。

二、黄岩区二次供水的现状

目前黄岩区内拥有二次供水设施154处,其中高低位水箱供水占比23%,变频供水(包含水池、水箱)占比52%,无负压供水占比25%。从供水设施质量来看,二次供水选用的供水设施品牌繁多,质量参差不齐。从管理来看,二次供水普遍存在安防措施不力、水质污染隐患严重、水泵漏水、售后服务不及时、能耗高噪音大及泵房建设混乱等问题。

为保障二次供水水质安全,黄岩区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定期清洗消毒。对城区范围内所有的二次供水水箱每半年组织一次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水质经检测合格,二次供水设施才允许继续投入使用。截至7月底,已经完成154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二是组织竣工验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二次供水设备验收小组,严格根据《台州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要求》,制订规范的验收技术标准,对新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如永宁公馆、嘉乐苑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等。三是执法监督。由区卫生监督所对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水质抽查监督,对于存在不合格水质的二次供水设施要求整改。

三、导致二次供水水质隐患的原因分析

(一)二次供水设施“先天不足”。目前大部分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由开发商建设,由于前期二次供水设施无明确的技术标准,不少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选用品质较差的管材、水箱等供水设备,在施工安装上也不规范,水池在施工时没有密封或加锁,留下了很多先天性的隐患,增加了饮用水二次污染的机率。如黄岩区书香园的无负压设备,罐体没有采用不锈钢材质,而是碳钢材质,容易生锈导致水质异常,且没有备用泵。

(二)日常管理权责不清。我国《物权法》界定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为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应承担其维护的职责,但目前国家没有出台与二次供水相关的管理办法。大部分小区供水设施由物业公司管理,有一部分由企业单位或业主自管,还有一些没有物业公司的老旧小区无人管。业主普遍缺乏管理意识和能力,物业管理行业良莠不齐,保障二次供水水质只能看物业能否“凭良心”做事。如供销大楼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老旧且多处生锈,泵房杂乱,门口堆满垃圾,业主自己管理不到位。

(三)部门监管职责不明。二次供水由水务、住建、卫生等多个部门监管,但由于二次用水单位数量逐年增多、分布零散,部门监管力量有限,且多年来各部门各自为政,资源未能共享,以致管理效能不高。黄岩区由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对城市二次供水的执法监督,对二次用水单位进行水质抽查,但无法做到动态管理。住建部门对二次供水设施有监管责任,但管不到水质情况。自来水公司对二次供水状况相对较了解,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对存在污染问题的二次供水方只能提醒、建议。

四、对策及建议

借鉴宁波、绍兴等地的做法,为推进二次供水设施规范管理,我们建议:

(一)突出顶层设计,落实责任要求。对新建或在建高层居住小区,从二次供水水质安全、长期可靠运行的角度出发,实行“准入制”,明确要求房产开发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组织实施高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并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达到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后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针对委托物业企业运营管理的高层二次供小区,供水企业根据业委会提出的移交申请,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成熟一批,接管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分批接收改造。财政部门负责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有关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工作。

(二)健全技术标准,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和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二次供水设施在建造、选材、工艺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程。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现场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设备及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通水验收。二次供水在运行过程中,供水企业要完善二次供水服务网络,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定期维护清洗水箱和水池,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三)维护各方利益,明确收费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建、设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运行过程中涉及供水损耗、电费、维护费、管理费、清洗费等费用,物价部门要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等环节进行成本监审,听取用户、自来水公司、物业等相关各方的意见,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核定二次供水价格。

(四)强化监督检查,保障运行平稳。卫监部门要不断强化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起二次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加强对二次供水维护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作业。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政策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稳定二次供水市场的价格秩序。

(五)加强宣传引导,消除安全隐患。二次供水水质隐患已成为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重要因素,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提醒公众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普及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知识,号召全社会提高生活饮用水安全意识,规范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落实卫生防护措施。同时,引导居民将二次供水设施交由专业化的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保证城市供水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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